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
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南區暨特殊教育學校:105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9
時,在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新化校區(臺南市新
化區信義路52號)舉行。
(二)北區:105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在國立新竹
特殊教育學校(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1號)
舉行。
三、參加對象:
(一)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代表。
(二)各縣市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學校代表。(三)各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教務主任以及教學組長。
四、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於105年12月8日(星
期四)下午4時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報名,如
有疑義,請洽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徐筱婷主任06-59
00504分機211、歐秀娟小姐分機215。
五、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