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民小學甄聘106年度學校警衛公告
壹、主旨: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民小學誠徵學校警衛,正取一名。
貳、說明: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 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附證明資料)
- 學歷:國小畢業以上。
- 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刑者。
-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 案者。
-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 有妨害風化或性犯罪前科者。
-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報名:
(一)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 14日(星期三)止。
(平日8時至16時止,假日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四)報名表:
1.至本校網站首頁公佈欄下載(http://www.bles.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21)
2.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路系統公開訊息。
3.親自至本校總務處領取(平日8時至16時,王耀誠主任),
並將完成報名之文件於截止日送至本校總務處(330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9鄰75號,王耀誠主任)。
(五)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1份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 報名表。(如附件表格)
- 國民身分證影印本(正本驗畢歸還)。
- 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正本驗畢歸還)。
- 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正本驗畢歸還)。
- 過去服務證明書影印本(正本驗畢歸還)。
- 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無則免)。
- 切結書正本。
(六)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
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警衛工作者,由備取遞補,
不得異議。
三、甄選:
(一)日期:105年12月 15 日(星期四 )上午9點30分報到,上午10點開始面
試。
(二)地點:本校2F校長室。
(三)方式: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第二階段:公開面試(預計時間)。
書面分數占30%與面試占70%,兩分數加總平均為最後總分。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面試70%、專長1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5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一名。
(七)錄取名單於105年12月15日下午17點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校門公布欄。
四、聘期:經錄取後自106年1月1日起試用一個月,表現優良者,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以一年一聘為原則,期滿後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得每一年連續聘用,每年簽約一次,期滿重新簽定雇用契約。
五、服勤時間:
- 執勤時間:輪班制,以學校安排為原則。
- 學校夜間有活動時,應無條件配合加班(依實際加班時數擇日補休)
(三)春節假期須配合學校安排。
六、工作任務: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視、支援上下學交通指揮工作、通報及導引、偶發事件處理與通報、關鎖行政辦公室及教室門窗、相關水電關閉管理、警衛室內外周圍環境綠美化整理及臨時交辦任務等。
七、待遇:依照勞基法規定採最低工資按月計薪,依行政院勞動部公告調整薪資。
其他注意事項:
(一)依法參加勞、健保及勞退並依有關規定辦理(費用自付)。
(二)相關請假依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三)年終考核或服務績效優良評定者,若經費許可時,得發年終獎金,工作不力
或違反風紀要求者依情節輕重扣除年終獎金。
(四)因故自行辭職或定期契約期滿離職者,不得要求給付遣散費或退職金等費用。
八、錄取:正取一名。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5分)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
十、聯絡人:本校總務主任王耀誠,聯絡電話:03-3912131 #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