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轄內17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特教學校配合改隸變更校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活動 2017-01-03 · 教導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點閱數:548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5年12月29日府授教高字第1050285831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中市17所國立學校106年改隸臺中市政府原校名與改隸後校名對照表」1份,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