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修正案,請查照。
活動 2021-12-21 · 人事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點閱數:253
一、桃園市政府110年12月14日府人給字第1100291894號函辦理。
二、案內「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