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自111年3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請查照。
活動 2022-03-01 · 人事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點閱數:247
加班餘數合併計算規則同本府規定,同一月份之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再以「小時」為單位,合併後未滿1小時之餘數,不再計算。至不同月份之加班未滿1小時之餘數,不得合併計算。加班補償以補休為主並課務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