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2次會議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時通過之附帶決議
轉知 2024-01-25 · 護理師 · 總務處公告 · 點閱數:255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6797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會議計通過6項附帶決議(如附件2),其中需學校配合辦理之附帶決議如下: |
| (一) | 第2項:請校園餐飲業者製備飲食時,應考量以符合環境永續與動物福利及有益於人民之健康飲食。 |
| (二) | 第4項:請鼓勵校園餐飲業者主動標示各類餐食之營養成分,以作為教職員工生挑選健康餐飲之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