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21 | 點閱數: 63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5年12月14日桃教小字第1050100652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辦理方式如下: (一)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七時至九時。              (二)地點:本校二樓圖書館。(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三)主講人:葉明修老師。 (四)講題:良好的教養與學習成效。 三、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光明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四、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五、若有任何...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20 | 點閱數: 490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11月16日清推教字第1069007530號函辦理。 二、本局106年11月10日桃教學字第1060090688號函諒達。 三、本案欲報名者,請於106年12月20日(三)前檢送符合資格之薦送教師名冊(如附件)至國立清華大學,俾利辦理後續開課事宜,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國立清華大學林靜明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20 | 點閱數: 496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60030214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19:00至21:00 三、講座地點: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視聽教室 四、講座名稱:親師合作,讀懂孩子的心 五、講師:蔡毅樺老師 六、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新屋區新屋高中」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外校家長參與講座將開立參加證明書。 八、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本案聯絡單位:輔導組長江姵萱。聯絡電話:03-4772029轉611。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16 | 點閱數: 583
說明: 一、依據本校106學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主題:傾聽不一樣的聲音~談輕鬆協助情緒困擾的新     世代孩子。 三、研習講師:張艾如老師〈心靈之美心理治療所院長〉。 四、研習時間:106年12月6日下午1:00-4:00。 五、研習地點:大崙國小視聽教室。 六、參加對象:公私立各國民中小學(含公立幼兒園)教職人員及家長,共計100名。 七、報名方式:請於12月6日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入報名,請選擇106學年度上學期/桃園市/承辦單位(大崙國小)。 八、請 准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九、本案聯絡人:大崙...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16 | 點閱數: 711
說明: 一、研習時間:106年12月5日下午1:00~3:30。 二、研習地點:文昌國中仁愛樓二樓圖書室。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之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共計8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四、研習主題:釋懷是最好的陪伴。 五、研習講師:宋慧勤老師。 六、報名方式:請於106年12月5日前,自行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http://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6)學期(上)登錄單位(文昌國中)報名。 七、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八、注意事項...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16 | 點閱數: 713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3月7日桃教特字第1060015595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6年11月22日(三)13:30-16:30。 三、研習地點:大溪國小圖書館2樓視聽教室。 四、研習主題:情緒障礙學生的辨識與輔導。 五、研習講師: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六、參加對象:桃園市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以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助理員、家長、專業人員等,預計100人,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七、請出席人員於106年11月22日(三)12:00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研習與資...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14 | 點閱數: 69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60031670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19:00至21:00。建議入場時間18:45~18:55。 三、講座地點: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活動中心(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二街50號)。 四、講座名稱:從桌遊中談親子管教問題。 五、主講人:劉力君老師(南瓜妹)。 六、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 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市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各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教...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7-11-14 | 點閱數: 49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6年2月7日桃教特字第1060008080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他不怪,他是我同學。 三、研習時間:106年11月17日(五)下午1:00-3:00。 四、講師:新北市三重商工輔導教師蔡翠華老師。 五、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職員工、特教助理員、家長等約150人。 六、報名方式:請至特殊教育通報網系統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17日(五)止。 七、請 准予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出席。 八、本案聯絡人:輔導室特教組曾聖峰組長,電話(03)4732034分機611。
:::

校園網頁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