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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訓導組長 - 教導處公告 | 2018-06-05 | 點閱數: 530

主旨:檢送桃園國小辦理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藝術創意體驗營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7年5月3日桃教特字第1070028120號函暨桃園國小107年4月10日桃小輔字第1070002031號函辦理。
二、旨揭體驗營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時間:107年7月1日(星期日)至7月4日(星期三),共計4天3夜。
(二)地點:桃園市龍潭區渴望會館(桃園市龍潭區渴望路428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藝術才能班、復興區國小具藝術專長之五、六年級學生,共計72人,每名學生繳交新臺幣4,000元整,復興區國小學生免繳交費用。
三、本案請各校於107年6月11日(星期一)前依分配名額推派學生參加,並於107年6月15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後「團體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暨報名表」紙本寄送至桃園國小輔導室(330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7號),另將「團體報名表」電子檔(檔名為學校名稱)寄至桃園國小呂組長信箱(swaroych@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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