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陽光是最佳的防腐劑,為使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公職人員快速掌握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規範重點,並推廣財產申報授權使用效益及網路申報之優點,藉由各項措施使公職人員熟悉陽光法令,降低違法情事之發生,落實陽光法案之實踐,以達成「專業、廉潔、主動、服務」4大目標,並樹立「熱誠、效率、操守、能力及領導風格」的政治新典範,爰規劃辦理本活動。 |
二、 | 本次研習訂於112年8月2日(星期三)下午12時50分至17時,假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小(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二街50號)視聽教室舉辦 。 |
三、 | 請貴校(園)配合事項如下: |
(一) | 請指派貴校(園)需財產申報或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人員1至2名參加,亦歡迎各校校長踴躍參加。 |
(二) | 參訓人員請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 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關鍵字搜尋「陽光法案」,點選並填寫相關資訊完成報名(活動編號:E00101-230600017)。 |
四、 | 參訓人員核予公假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或教師研習時數4小時。 |
五、 | 檢附課程表及活動交通位置資訊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