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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8-03-26 | 點閱數: 60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7年2月2日桃教特字第1070007394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約60人。
三、研習時間:107年4月11日(三)13:30至16:30。
四、研習地點:新屋區新屋國小視聽教室(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五、講師:卜文輝心理師。
六、研習主題:情障學生認識與輔導~穩定孩子情緒的技巧
七、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登入桃園市-106學年度-下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新屋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室陳凱婷組長,電話:4772016分機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