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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淨老師 - 不分類 | 2016-11-21 | 點閱數: 782

說明:
一、依據國立桃園啟智學校105年11月16日桃智教字第1050003
055號函辦理。
二、本案分為南、北區辦理,請擇一場次參加,相關訊息如下

(一)南區:105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
分假啟英高級中學(中壢區中園路447號)辦理。
(二)北區:105年12月10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5時30分假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桃園區德壽街10號)辦理。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應屆畢業、已畢業(智能障
礙類未滿21歲)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
三、本市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大溪區、觀音區
、新屋區及復興區之家長請報名南區場,桃園區、八德區
、龜山區、大園區及蘆竹區之家長請報名北區場。

四、請貴校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人員協助欲參
加之家長、學生與教師於1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中午前上網
(https://goo.gl/forms/XA8ztklCe4MG23jN2)報名。
五、本案陪同出席教師於活動當日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
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
覈實補假。
六、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教務
處劉怡婷註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324,電子
信箱tanuke@mail.tsad.tyc.edu.tw。
七、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
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
pid=effor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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