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92547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今(108)年8月開始實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育人員均需瞭解新課綱,爰編製旨揭簡報1份,提供學校於相關會議運用及宣導;簡報檔案請至「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新課綱推動─宣導與增能─簡報」下載。
三、另有關十二年國教課綱座談會會議簡報與108課綱及配套措施QA,亦可至教育部下載相關檔案(網址: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0217161130F0B192&s=F203B0FC1270A1B9)。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中央警察大學、中原大學、元智大學、長庚大學、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體育大學、國防大學、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開南大學、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銘傳大學(桃園校區)、龍華科技大學、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除外)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含附件)、本局高中教育科(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