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業於108年10月5日修正,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前揭休假改進措施除調降應修畢日數外,有關國民旅遊卡消費補助之相關規定,原限申請休假期間至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方得核發休假補助費,及排除珠寶銀樓行業別,亦已併同修正,鬆綁具休假資格者消費補助之限制,合先敘明。
二、政府機關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補助機制,本應公教一致。為避免學校機關自109年1月起存在補助基準機制與限制上之差別對待,爰此本會建請貴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
正本:教育部
副本:公立小學、公立國中、公立高中、公立高職、本會會員工會、本會自存
理事長 張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