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06年12月22日桃市文視字第1060022469號函辦理。
二、為本市攝影藝術推廣,增進市民生活美學知能,提昇攝影藝術鑑賞力,本府文化局預計於本(107)年每月第二週之星期五舉辦講座,日期為3月9日、4月13日、5月11日、6月8日、7月13日、8月10日、9月7日、10月12日、11月9日計辦理9場「攝影與生活學術講座」。
三、為鼓勵本市教師及公務人員踴躍參與,本府文化局將於教師研習系統及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開課,並於活動結束後核發2小時學習時數。
四、本案聯絡人:張麗齡小姐,電話:03-3322592分機8511。
五、活動計畫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