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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訓導組長 - 教導處公告 | 2018-03-19 | 點閱數: 537

一、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07年3月15日全教總專字第107000007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每場次限50位名額,全程參與者每場次由主辦單位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各研習場次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
三、本案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相關活動諮詢請洽游喬琳承辦人員,電話:02-2585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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