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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2021-04-20 | 點閱數: 270
說明:  
   
一、 本案宣導期程為110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平日,倘學校有旨案活動相關需求,請逕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該協會報名,並電話確認報名情形。
二、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鄧靜枝總幹事(電話:(03)284-1754;傳真:(03)457-7709),旨揭簡章亦可至本市特教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