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106年4月25日「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聘任」籌備會議辦理。 |
| 二、 | 簡章內容摘要如下: |
| (一) | 甄選資格: |
| 1、 | 凡中華民國國民,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者。 |
| 2、 | 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或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高級(含)以上,並具原住民族族語師資36小時初階研習之證明者。 |
| 3、 | 符合教育部所頒「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者。 |
| 4、 | 未接受本市所屬學校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續聘者。 |
| (二) | 報名日期:106年6月17日(星期六)、6月18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 |
| (三) | 報名地點:桃園市幸福國小二樓會議室(地址: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115巷20號 電話:03-3194072#530) |
| (四) | 報名方式:檢具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需填妥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 (五) | 甄試方式: |
| 1、 | 資歷審查(佔總成績60分):學歷最高20分、教學經歷最高20分、研習時數最高10分、獎勵最高10分,其他補充說明請參考積分審查表。 |
| 2、 | 口試:106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起分組口試,每位考生以10分鐘為限(佔總成績40分),應試者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有相片之健保卡、駕照)至幸福國小報到,逾時或報到後擅自離場以棄權論。 |
| (六) | 諮詢專線: |
| 1、 | 桃園市幸福國小電話:03-3194072轉210 215 |
| 2、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電話:03-3322101轉7416(李中正候用校長) |
| 三、 | 檢陳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聘任甄選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