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計畫係為肯定本市優秀學校護理人員之付出,以激勵服務熱忱與士氣。為鼓勵各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校護參與遴選,本案請務必轉陳貴校校長知悉。 |
二、 | 旨揭計畫實施方式如下: |
(一) | 遴選對象:凡取得本市市立高中、公立中小學、市立幼兒園編制內之合格護理人員(護士、護理師),並連續在本市現職學校服務滿3年(含)以上者。 |
(二)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25日止。 |
(三) | 報名方式:凡符合推薦標準(詳如附件)之事蹟者,由服務學校填妥「桃園市112年度優秀專業護理人員遴選推薦表」後,電子檔部分於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前先行e-mail至德龍國小陳雅音主任電子信箱(tles610@mail.tles.tyc.edu.tw)彙辦,寄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03-4792524#610);紙本推薦表(含核章)影本1份,請寄至桃園市德龍國小輔導室(地址:32542桃園市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40號,收件人:陳雅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