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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訓導組長 - 教導處公告 | 2017-06-21 | 點閱數: 565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5.5桃教體字第1060034977號函辦理。
二、 辦理時間:106年8月1日暨106年8月7日,二日全天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全程參與人員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
三、 研習地點:中壢市中原國小三樓校史室。
四、 歡迎本市中、小學對環境教育有興趣之教師,邀約同好籌組 隊二人共同參加。
五、 其餘相關內容詳見附件,或逕洽訓導處葉良志主任,電話:03-4388200轉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