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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 總務處公告 | 2024-09-24 | 點閱數: 15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90346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使餐飲業者瞭解如何預防食品中毒,特訂定旨揭指引,供各界參考。
三、 旨揭指引置於食品藥物管理署官方網站「防治食品中毒專 區」(路徑: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 sid=1816&r=1057906669),請宣導周知,並加強向校園內餐飲業者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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