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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教導處公告 | 2017-08-02 | 點閱數: 468

一、依據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106725日北護福綜字第106030013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選比賽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106)930日止,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至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5),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楊千慧小姐(電話02-23898102;電子信箱cvpa04@mail.moj.gov.tw)

四、檢附旨揭活動計畫1份暨活動海報電子檔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