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4年2月18日桃教體字第1140013448號函續辦。 |
二、 | 請貴校務必薦派教授體育課而未具體育專長之教師參加旨揭研習,並持續追蹤教師完成後續認證步驟,以取得體育專長教師資格。 |
三、 |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114年4月16日及4月23日下午(各3小時,共計6小時)。 |
(二) | 研習地點:本市中壢區華勛國小活動中心。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研習開始前截止或額滿截止。 |
(四) | 參加對象:本市113學年度下學期教授體育課且未具體育專長之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 |
(五) | 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
(六) | 研習報名編號: |
1、 | 4月16日:E00041-250100004。 |
2、 | 4月23日:E00041-250100005。 |
(七) | 備註: |
1、 | 請穿著褲裝或方便活動的服裝。 |
2、 | 研習報名人數有限,請儘速報名。 |
3、 | 2日研習均需全程參與,否則將無法進行認證。 |
4、 | 教師停車及研習地點資訊詳如附件。 |
四、 | 本案本局同意核予承辦研習之工作人員及學員活動期間公(差)假登記前往,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所需代課鐘點費(兼課、代課、輔導課不予派代)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請貴校於支用完畢後依實際情形檢具經費支用表(核章正本)及教師課表(敘明代課節數,不包含午休及導師費)免備文報局辦理結案事宜。 |
五、 | 本案聯絡方式如下: |
(一) | 承辦之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倘有疑問請逕洽華勛國小教務處,連絡電話:03-4661587-210。 |
(二) | 關於體育專長教師認證程序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市健體輔導團專輔:新明國小蔡老師,連絡電話:(03)4933262分機523。 |
六、 | 請貴校教授體育課且未具體育專長之教師,務必報名參與,並請確依前揭規定安排課務,由專長教師授課為原則,以提升體育課教學品質、維護學童學習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