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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2026-01-05 | 點閱數: 58

  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民小學實驗教育文化指導員 甄選簡章

  • 依據:
  1.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補助要點
  2.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3. 原住民族委員會114117日原民教字第11400450432號函辦理。
  4. 桃園市政府11512日府教中字第1140381571號函辦理。

二、職稱:文化指導員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四、性別:不限。

五、上網公告期間:1150105日(星期一)起張貼於本校網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及桃園                   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公告甄選公告。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0731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費用罄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民小學(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975號)

八、薪資待遇

 ()薪資比照桃園市山僻地區約僱人員(二等至五等)290薪點(折合新台幣 41,876)支薪。(月薪需扣除勞、健保、勞 

     退金等個人自付費用。

  ()年終工作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之規定發給。

九、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 認同原住民文化與本實驗教育計畫。
  3. 具有豐富與深厚的泰雅族文化素養且具工作責任與教育理想的人。
  4. 能夠融入團體與人密切合作並願意分享的人。
  5. 具備泰雅族語言能力,並能採族語教學者,具有相關語言文化認證或從事相關經歷證明者尤佳。
  6.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攝影及剪輯能力尤佳。。

十、工作項目:

  1. 支援教學行政相關事項並進行資料紀錄及彙整。
  2. 進行田野調查並轉化為教材內容。
  3. 彙整編輯教材成果等。
  4. 教學媒製作與編輯
  5. 協助辦理實驗教育計相關事項。
  6. 參與實驗課程及相關會議討論與交流。
  7. 協同文化領域授課教學
  8. 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聯絡及應徵方式:

  1. 請欲報名考生先行至本校網頁下載相關報名表件。
  2. 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115112日(星期一)上午08:00~10:00,親自或委託報名繳件,當日上午11:00進行。
    報名表、填寫切結書一份、甄選證一張(貼妥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亦可採用數位檔案相片)、以A4規格繕打簡歷一式3份。
  3. 繳驗下列證件(影本各一份,影本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留存備查,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貼於A4同一面紙上請勿剪下)、學經歷證件(與報名資格相關之證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專長證明文件。
  4. 聯絡方式:03-3912131 516人事主任。

十二、甄選項目:

      口試( 100%):範圍包括泰雅族文化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能提供 相關泰雅文化教學檔案、

                      經歷、研習、功獎等參考資料者為佳。

十三、甄選時間及地點:

  1. 時間:民國115112日(星期三)上午11時開始。
  2. 地點:本校自然教室(依當時情況調整)。如遇行班停課、道路中斷等因素導致無法如期舉行甄選,會將另行公告延辦日期與地點。    

十四、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於115112(星期一)下午4時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十五、其他事項:

  1. 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民小學申請民族實驗小學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2. 甄選錄取者請於本校通知報到之日,攜帶所有學經歷證明文件至本校辦理報到,如通知未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或重新辦理甄選。
  3. 甄選錄取後,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證件不實、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進用作業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並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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