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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導處公告 | 2017-08-23 | 點閱數: 399

一、依據桃園市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辦理。

二、旨揭教學觀摩摘要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辦理時間及地點:106106日下午1時至4時,假瑞原國中2樓會議室辦理。

()參加對象:本土語言輔導團團員與各校擔任母語日教學教師,於課務自理且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

()報名方式:請至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瑞原國中)報名,全程參加人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本案聯絡人:瑞原國中教學組長楊逸雲,電話:(03478224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