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小學)」招生簡章及線上說明會相關資訊,請貴校惠予公告轉知所屬代理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6月15日師大進字第1151016722號函辦理。 |
| 二、 | 報名日期:115年6月29日至7月10日止。 |
| 三、 | 招生對象(報名資格):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資格之一,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一) | 第1類: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符合第7條第1項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得採計相同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服務年資),並表現優良者。 |
| (二) | 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自費生)(由學校自辦甄選者): |
| 1、 | 第2類: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代理教師)。 |
| 2、 | 第3類:於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代理教師)。 |
| 3、 | 第4類:於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或同一縣市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原住民現職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代理教師,其服務地區不限偏遠地區。(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代理教師)。 |
| 四、 | 報名方式:詳招生簡章(如附件)。 |
| 五、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蘇鈺雯小姐,聯絡電話:02-77495879,電子郵件:ywen@ntnu.edu.tw。 |
| 六、 | 檢附「115 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