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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26-08-12 | 點閱數: 9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年8月5日北教大進字第 1151040156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依「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招收教 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 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輔導、諮商相關系所。 (二)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 (三)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開始報名,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 審查資料,於115年8月14日截止(郵戳為憑)。

四、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 章。

五、收費標準: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臺幣4,900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整。

六、請詳閱招生簡章,詳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 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cce.ntue.edu.tw/onenews /177)。

七、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歐小姐,聯絡電話: 27321104分機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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