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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導處公告 | 2017-10-23 | 點閱數: 475


一、依據本局106年10月16日桃教小字第1060079561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資訊摘要如下:
(一)時間:106年11月8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二)地點: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
(三)參加人員:本市106年度參加國語文、英語及數學學力檢測班級授課教師或領域召集人,每校至少1名。
(四)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辦理單位:觀音區新坡國小。
三、參加旨揭活動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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