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7年6月1日「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專職暨兼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聘任」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簡章內容摘要如下:
(一)甄選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者。
2、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或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高級(含)以上。
(2)具原住民族族語師資36小時初階研習之證明者。
3、符合教育部所頒「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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