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導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2019-01-28 | 點閱數: 310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1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06183R號函辦理。
二、為彰顯教學輔導之專業,形塑教師同儕共學共好之氛圍,請基於教師自願原則,積極鼓勵貴校具有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10年之教師,於108年參與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作業,以促進資深教師之專業發展。

:::

校園網頁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