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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教導處公告 | 2020-01-17 | 點閱數: 383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1月13日北教大美術字第109211000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08年至110年美感與設計創新計畫」之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該校訂定旨揭到校講習計畫,其達成下列目標:
(一)提升學生設計創新美感素養、營造美感學習環境及增進國民美學前瞻能力。
(二)全面提升國民之美感素養。
(三)實施中等學校各領域/學科教師或校內行政人員視覺形式美感教育講習活動,引發動力,體驗美感,支持並執行學校美感教育課程推動。
三、旨揭到校講習計畫開放北區中等學校及申請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場次,本期亦試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到校講習服務,各校可利用全校(年級)週會時間,或領域共同不排課及周末時段,規劃校內學生及教師或行政人員之美感講習(含專題講座與課程工作坊),申請時間為上午10時至下午4時之間,單一場次講習時間以60分鐘至120分鐘為原則,相關講習講師及教材由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提供。
四、為擴大效益與促進美感課程深耕推廣,歡迎各校踴躍申請,填寫附件申請表,即日起向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提出申請,109年度限額50場,偏鄉學校及未曾申請本項講習學校優先,額滿為止。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將依申請表之填寫內容,按北區各縣市學校比例原則分配辦理,並於各申請場次前15日依序與申請學校聯繫。
五、隨函檢送實施計畫與申請表1份,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師美術館徐珮琳小姐,電話02-2736-0316,電子信箱montue.art@gmail.com。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1月13日北教大美術字第109211000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08年至110年美感與設計創新計畫」之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該校訂定旨揭到校講習計畫,其達成下列目標:
(一)提升學生設計創新美感素養、營造美感學習環境及增進國民美學前瞻能力。
(二)全面提升國民之美感素養。
(三)實施中等學校各領域/學科教師或校內行政人員視覺形式美感教育講習活動,引發動力,體驗美感,支持並執行學校美感教育課程推動。
三、旨揭到校講習計畫開放北區中等學校及申請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場次,本期亦試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到校講習服務,各校可利用全校(年級)週會時間,或領域共同不排課及周末時段,規劃校內學生及教師或行政人員之美感講習(含專題講座與課程工作坊),申請時間為上午10時至下午4時之間,單一場次講習時間以60分鐘至120分鐘為原則,相關講習講師及教材由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提供。
四、為擴大效益與促進美感課程深耕推廣,歡迎各校踴躍申請,填寫附件申請表,即日起向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提出申請,109年度限額50場,偏鄉學校及未曾申請本項講習學校優先,額滿為止。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將依申請表之填寫內容,按北區各縣市學校比例原則分配辦理,並於各申請場次前15日依序與申請學校聯繫。
五、隨函檢送實施計畫與申請表1份,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師美術館徐珮琳小姐,電話02-2736-0316,電子信箱montue.art@gmail.com。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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